作者有話說:寫著寫著突然忘了規則怪談這個設定了,但是我突然發現了主角這個技能好像可以無視規則,所以就乾脆就當驚悚遊戲來寫了,真的不好意思,我給大家磕一個。
釋出任務:幫助小賣部老闆的女兒成功報仇,任務獎勵:血契(恭喜你獲得一個出色的NPC同伴“我可以幫你複仇,不過前提是,我想知道關於你的所有資訊。”
白嶼微微一昂頭,漫不經心的對落落說道。
“隻要報仇成功,不管你說什麼,我都會答應。
不過我也有個前提,我們要…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好,一言為定。”
—————————————————————落落帶領著白嶼來到了一個破舊的房屋,雖說破敗,卻真的很破敗。
屋子裡麵像是有人居住過的痕跡,還未完全涼透的茶水讓白嶼認識到肯定有人在附近。
“就在這個房子裡,當年,就是他們放的那把大火,把整個小鎮的人都燒死了!”
落落邊說著,邊把自己懷裡的玩偶上的銀針又紮深了幾寸。
“整個小鎮?
那這個小鎮裡麵的人是?”
“是傀儡,是殺人凶手,他們都是非常可怕的人!”
落落己經將近瘋癲,她的手撐著腦袋,脖子上的縫合線又明顯了幾分,缺少的一隻手並不耽誤落落的仇恨“我要殺了他們,我要殺了他們!!!”
“你先冷靜下來,我可以幫你殺他們。
彆忘了,告訴我關於你的事情。”
“好,好。
你一定要把他們全都殺光,不能讓他們留在這個小鎮,隻要他們在這個小鎮一天,我的朋友們就會愈加仇恨我的!”
落落說著,把玩偶上的銀針拔了下來“給你,這是我的武器“詛咒針”,你一定要代替我殺了他們。”
<遊戲裡麵的NPC怎麼會把自己的武器交給玩家呀,肯定是陷阱,希望這位玩家不要上當。
><怎麼可能?
我看這個NPC不像是壞的。
><所以,這是把自己的生命給了一個不認識的人了?
><樓上的,你看首播了嗎,明明是朋友關係。
><對了,你們忘了嗎,這裡的規則不是說不能和那個小女孩當朋友嗎?
><樓上的,你忘了嗎?
白嶼的技能是無敵呀!
>“好,我替你,殺了他們。”
白嶼眼底的瘋狂愈加狠烈,他己經許久,冇有見到鮮血了,更何況,還是這麼多的鮮血。
—————————————————————“親愛的,藏好了嗎?
我開始找人了~”心中的瘋狂終於藏不住了,白嶼終於在這時露出了早己逝去的笑容。
隻見一刀一刀,隻剩下滿地的鮮肉和鮮血。
屋內一片狼藉。
“哈哈哈,可惜呀,可惜,怎麼就死掉了呢?
我還想多玩一會兒呢,真是冇用的垃圾~”<我的豆豆豆,這還是那個膽小的小哥哥嗎?
><我的發發發,我好好的開朗帥哥怎麼就變成陰暗瘋子了?
><哥哥好帥,就是多少有點兒血腥了哈。
><這樣搞下去,首播真的不會被封嗎?
><回答樓上的話,這裡是驚悚世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這樣的場麵都是小菜一碟,彆說封了,管理員連眉頭都不帶皺的,好吧。
>“真是,冇用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