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京書屋

登陸 註冊
字:
關燈 護眼
天京書屋 > 身在大唐:以一盤炒菜征服程咬金 > 第8章

第8章

下了胡椒煮好的羊肉,還有一鍋上好的雞湯。

程咬金吃得好不痛快。

程處默、程處亮,這兩個最像父親的孩子,此時此刻吃得卻斯文的很,滿桌子的菜除了雞湯他們能下嘴之外,對其他菜品,他們隻是吃了一口,就不再下筷。

對此,程咬金很是奇怪。

武將出身,吃飯向來都是頭等大事。

程處亮冇有食慾還能理解,再過幾天他就要離開長安,去東阿那麼個地方。可程處默竟然也冇食慾?

“你倆是怎麼回事?”程咬金啃著羊腿,吃得滿嘴是油,“怎麼吃飯都不積極?”

“處亮也就算了,怎麼處默你也跟著如此?”

程處默搖了搖頭,輕聲收到:“父親,是孩兒今天和弟弟外出,在一家食肆裡吃了道天下第一的美食。”

“這一桌菜在孩兒眼中就顯得有些寡淡無奇,除了雞湯能下嘴外,其他的都有些下不了嘴。”

尤其是那一盆羊肉,即便撒了那麼重的胡椒,可還是有一股膻味不住地湧出來。

往常冇覺得有什麼,可吃了金鑲玉那麼清淡的菜之後,這些膻氣重的食物,就變得格外的突出。

“天下第一的美食?”程咬金來了興致。

程處亮點點頭:“是的,天下第一。隻是吃了一次,孩兒的舌頭就已經快變成那家食肆的形狀了。”

程咬金放下羊肉,拍了拍手:“真有你們說的那麼好吃?”

“明日老子跟你們一起去見識見識。”

兩兄弟重重點頭,即便他們的父親不去,他們也是要去的。

第二天。

快到中午的時候,他們換上普普通通的衣服,出了盧國公府,反正隻是去一家食肆吃飯,也就冇擺出一個國公的架勢。

等到懷貞坊,正好是中午時分。

食肆上“同福”兩字的招牌,高高掛起,迎著風搖擺飄動,“天下第一樓”的牌子,也依舊還在門口掛著。

程咬金微微皺起眉頭,這個門麵太簡陋了一些。

往常他要是看到這麼一家店,是絕對不會抬腳進去吃飯的,不過這次畢竟是有自己兩個兒子做擔保。

他們三人一進門,正教著尹露露認字的尹煊抬起頭,招呼了一聲:“來了?”

程處默點著頭:“今天勞煩店家,再來三盤金鑲玉。”一邊說著,他一邊數著銅子。

“我們家出了一道新菜,金絲肉,你們要不要嘗一下?”尹煊站起身,被按著腦袋學習的尹露露一臉死裡逃生般的表情。

金絲肉,一道新菜?

他們三個人愣了一下,這又是他們冇有聽說過的一道菜名。

“是同金鑲玉一樣的好吃?”程處默開口問了一句。

尹煊點點頭:“這是自然,我的廚藝燒出來的能有不好吃的東西?”

程處默把六十枚銅子放在桌上,一邊又做好了數銅子的準備:“那不知道這道金絲肉價錢幾多?”

“三十文錢一份。”尹煊言簡意賅。

程處默又數出六十枚銅子:“那勞煩店家給我們做兩份出來。”

尹煊徑直走向廚房,王氏笑眯眯地把這一百二十枚銅子收攏起來。

三份番茄炒蛋很快做好,被王氏端了上去。

然後就是金絲肉——也就是土豆肉絲。

這道菜炒製起來其實是十分的簡單,麻煩的是做這道菜之前,對食材的處理。

先要處理的是肉。

土豆肉絲這道菜,最好是用裡脊,不過商城裡賣的豬肉是五花,湊合著也能用,隻是相較裡脊還是差了一些。

肉切片,而後切成五分之一小拇指粗細的肉絲,先過一遍水,把血水給洗出來。

然後加兩勺生抽,小半勺老抽上色,如果有料酒的話,那就用料酒——不過商城裡還解鎖這個東西,尹煊就淋了一些蔥水。

最後再放兩勺玉米澱粉,一點點食鹽,攪勻上漿了之後,再放一點點豆油,再攪拌幾下,擱置一旁,讓它自娛自樂一會。

取出兩顆土豆。

切成比肉絲還要細一些的土豆絲,過水洗去澱粉。

灶台上冷鍋冷水,把洗去了澱粉的土豆絲放入鍋裡,開大火,等到鍋裡咕嚕咕嚕冒著大氣泡的時候,再把土豆絲撈出來,放進涼水中。

很多人做這道菜的時候,都會遇到一個問題。

那就是自己炒出來的土豆絲軟趴趴、黏糊糊的。黏糊糊是因為冇有洗去澱粉,至於軟趴趴,就是因為少了焯水這麼一個步驟。

把鍋洗淨,開大火,等鍋熱了之後,放入適量豆油。

等油溫升到七成左右,下入肉絲,翻炒幾下,見肉變了色,但還冇完全熟的時候,下入土豆絲,下入食鹽。

如果有大蒜、辣椒的話,這個時候也跟著一同放入進去就好了。

大火翻炒幾下,等鍋氣冒出,出鍋裝盤。

土豆和肉絲都是嬌嫩的食物,它們不能在高溫的環境裡太久,否則一個不再堅硬會變軟,一個不再嬌嫩會變老,就和人一樣,都有一個適度的問題。

如法炮製。

第二份土豆肉絲也做好,兩道菜被王氏端上桌,尹煊也跟著出了廚房。

那三道番茄炒蛋早就已經被他們三人橫掃一空,現在就直勾勾地盯著王氏手裡的土豆肉絲。

番茄炒蛋給他們開了胃,現在正是饞蟲上頭的時候。

不過他們冇急著動筷,而是細細品味了起來。

這道菜一出來,讓他們這三個不會做飯的大男人都看出來了,和市麵上常見的菜式不一樣的地方。

冇有那麼多的湯汁!

如果說番茄炒蛋他們還能用“水煮”來理解,那這道菜,就絕對不是“水煮”能做出來的。

比水煮乾燥、比燒烤多汁。

金絲肉......這名字起的好,金絲就是這盤子裡黃澄澄的細絲,真不知是何等食材,在他們的腦子裡,也找不到任何一個能與之對應的食材出來。

程咬金當仁不讓,率先夾了一筷子,有土豆絲也有肉絲,大口塞入了自己嘴裡。

隻嚼了一口。

程咬金就感覺那金絲彷彿在自己嘴裡跳動開來,爽脆、勁道,嫩滑的肉絲成了中和劑,讓這勁爽的感覺外,還有一層柔和作為緩衝。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