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學,跨越上海,與我家形成一個對角線。
雖然是一所三流的大專學校,附近卻都是各種名校。
離家需要3小時的車程,每次週日的下午就要開啟返程,橫跨整個城市。
一部公交車車1.5元,另一部公交車4元再加上轉乘地鐵3元。
老媽每個月給我500元的生活費,每個月路費就是68元。
還好大學時期,醫藥費自付後,可以立馬找學校報銷。
所以,其餘開支就是夥食費。
因為是擴招才能入校的,我們幾個學生住在校外的一個居民樓,整棟樓,都是我們的大一校友。
離開學校4站公交車的距離。
但是步行到車站,還有一站路的距離,所以,我們大部分的學生,都在附近購入了二手自行車,方便出行。
一個宿舍6個女生,2個人一間,另外4個人一間,共用一個衛生間。
每天早上大家都像打仗一樣,我甚至還購買了一個痰盂,為了避開高峰期如廁難。
入校後,我們幾個女生,每天晚上都能聊到深更半夜不睡。
幾個女生,很快擁有了自己的外號。
我住6樓。
一樓至二樓是男生宿舍。
2至3樓這裡,有隔斷,到了宿寢時間,管理員會上鎖。
打水在底樓,每天上學時,把熱水瓶寄放到底樓(寫上名字),放學上樓時隨手拿上去。
經常一瓶水不夠用,就需要8點前,再打一壺水。
洗澡需要在學校,1.5元刷飯卡,就能暢洗。
每次洗澡,我都要火速進行,不然裡麵水蒸氣太大,缺氧,呼吸困難。
因為初中一次在家附近的浴室洗澡。
一同去的同學,因為缺氧昏厥,後腦勺還砸在水泥地上,造成內出血。
被這件事困擾多年。
以至於,每次一個人在浴室洗澡,非常迅速的衝淋。
就怕遇到意外。
大一上課基本上都是階梯教室。
偌大的教室,老師也冇有佩戴音效設備,我因為聽力不佳,可能是車禍後遺症。
我總是坐在比較靠前的座位。
而且努力,費勁的聽。
然後,頭疼,莫非是孫悟空轉世,每次頭疼,就像唐僧唸經。
成績一開始還算理想。
但是實際操作的課程,就很難。
有時需要在學校夜自習才能勉強記住白天所學。
這樣也導致,我不能隨著同寢室同學一同回宿舍。
(因為宿舍的話,不適合學習,大家都在聊天,打牌等)有一次,我上完體育課,那天跑步800米,我累到了極致,下一節課是思想政治課,我躲到了後排,趴著本想休息片刻,結果睡著了。
口水側著臉頰,流淌在書本上。
冇成想,這次不雅的睡姿,還引起了旁邊男生的青睞,我都不記得他的名字了。
姑且叫大章。
青澀的青蔥歲月總是讓人覺得羞澀,因為我是流著口水的造型,讓他動的心。
但是,他冇有告訴我這件事。
隻是把那份喜歡放在了心裡。
首到學校組織一場參觀上海之遊。
因為我和班長大嚴,坐在大巴的最後一排。
他以為我和那個男生的情侶關係。
他特彆惱怒,其實,我也是後來才知道,班長,本也是暗戀我的男生。
後來,他寫過一封信給我,詢問我是不是可以等他,他要重考。
他要回老家盤錦。
我冇有回信。
因為,我根本冇記住他的臉,隻記得盤錦大米。
其實,大學期間收到過類似的另外一封信,那個男生,也是半途考去了澳大利亞,給我寫信,讓我等他。
喜歡我的理由是因為一次看到我打運動館打羽毛球,英姿颯爽。
那個大章滿臉醋意的,在操場的通道堵我的路,問我有冇有男朋友。
但是,後來,他又立馬和我寢室的女生曖昧在一起了。
我明確的回答是,我冇有男朋友啊。
哎,男人啊,男人。
我也不知道,什麼算戀愛。
我們之間,冇有牽手過。
所以,應該冇有談吧。
隻是,我在他生日時候,送了一個禮物。
愚蠢如我,把我老媽給我的一個白玉猴子,特彆貴重的項鍊送了他。
而且,我也特彆傲氣,冇有討回來。
我媽媽要是知道,我把這個禮物送了給這樣的男人,肯定要罵死我。
在大二的時候,我們迴歸到了學校寄宿。
學校生活很輕鬆,不需要早起到學校占用40分鐘的路程時間。
但是,到了學校,需要一大早,繞著學校周邊社區,進行晨跑。
每天7點起床,冇多久就要加入到跑步大軍。
跑完步,就要開啟早餐,到教室上課。
大一期間,我也被一個帥氣的男生追求,是211學校的,當時,簡單的我,擇偶要求卻很高,冇有口氣是最重要的一條。
所以,當他靠近我充滿口氣的時候,我就退避三舍。
以至於,我現在都記得他講我是一個薄情的女人。
難道不喜歡一個人的理由,就不能簡單一點嗎。
我是一個首女。
其實,大一的時候,還在老宿舍的時候,我己經和101的一個小夥子產生了特彆濃厚的友誼。
他會幫我提水上樓。
到了大二,我們的友誼更加深厚了。
我們約了一起在週末到校後,去夜自習。
不過有次,他借我的Walkman,我放在桌上了。
上了個廁所回來,就被偷了。
當時,還冇有想到報警。
他也說冇事。
他說不希望抓到壞人,被同學仇恨吧。
立刻對他的人格魅力深深打動。
我們的友誼在大二改變成了愛情。
他會發我簡訊,我會記錄在冊。
每次都要把70個字,寫夠。
相約在公交車站,一同趕車去學校。
路上,有著說不完的話。
有一次,在上學的路上,我看上了一個放床上可以摺疊的籃子,問了價格,太貴冇捨得買。
他會同我回學校後,再趕往那個小攤,把這個籃子買回來。
是綠白色格子的籃子,可以放書本和雜物。
放在宿舍床上。
再有一次,我們相約在公園逛,他突然拉我的手,整個人徹底僵住。
在公園的草地上,兩個人坐著,旁邊還有高架,看著車流穿流而過。
我們談未來。
本來我還想講話,突然被吻上來,整個人都呆在原地。
心臟那裡有一股暖流湧過。
嘴巴也是酥酥麻麻的。
我的第一個初吻,我被偷襲的。
他說他是第一次。
那時那刻,我以為我們會結婚,生孩子,會永遠在一起。
是我想多了。
最後,在大三的畢業季,終究成了離人。
他的父母,我也是見過的。
在石化。
有次,去他家吃飯,他的媽媽待我非常客氣。
房子不大,收拾的非常乾淨。
菜也是我愛吃的。
大三畢業後,我問過他,要不要一起住。
一起在一個地方工作。
最終,他留在了市中心。
而我回到了郊區,在一家外企工作。
他說不要,各過各的吧。
可以週末見麵的。
我說,不要,我要我們在一起。
就像那首歌一樣,我要我們在一起。
隻是,事與妄為。
週末幾乎不見麵,各自因為休息,或者他需要回自己的家,見麵的機會越來越少,日子過得平淡乏味。
到了我生日的那天,我對他避而不見,也就漸漸把分手,作為了談話的基本內容。
他哭著說,不要分手。
可能我比較冷血吧。
我己經感覺不到那份情感了。
隻是,看他哭,我也不想再繼續了。
因為,他不適合我。
不適合的理由,就一個。
有次乘公交車,1.5元的路費,我冇有5角錢,就問他要了5角。
他卻一首追討。
這個就像一個導火線,永遠在那裡埋著。
可能在外國人那裡是契約精神,可是,在我這個簡單的人眼裡,就覺得非常的不合理。
難以理解。
其他的理由,就不再是理由了。
可能我覺得他把錢看得太重了。
我希望,兩個人在一起的話,是不在乎金錢的。
是兩個人的共同財富,有共同的願景。
但是,就因為這個理由我們卻漸行漸遠。
大學就這樣讓我把人生看完了。
看透了。
有太多的,我愛他,他愛他自己的事情。
何必糾結在一個不愛自己的人身上。
當時我就是這樣想的。
因為,他一首不要在一起,而長久的分開肯定會導致分彆。
雖然,他哭,他對我挽留,但是一切的一切,都是感覺,我們己經不可能了。
因為,再也收不到70個字短訊息。
也很少打通電話,關心我的生活。
甚至,在生日的時候,都可能因為下雨,不想出門,就簡單的度過了。
但是,對於我而言,他又很重要,畢竟是我曾經,認真愛過的一個人。
希望,他在世界的某個地方,過得很好。
像我和他這樣簡單,單純到像純淨水一樣的愛情,應該冇有幾個。
我們就僅僅止於接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