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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的大學

我的大學,跨越上海,與我家形成一個對角線。

雖然是一所三流的大專學校,附近卻都是各種名校。

離家需要3小時的車程,每次週日的下午就要開啟返程,橫跨整個城市。

一部公交車車1.5元,另一部公交車4元再加上轉乘地鐵3元。

老媽每個月給我500元的生活費,每個月路費就是68元。

還好大學時期,醫藥費自付後,可以立馬找學校報銷。

所以,其餘開支就是夥食費。

因為是擴招才能入校的,我們幾個學生住在校外的一個居民樓,整棟樓,都是我們的大一校友。

離開學校4站公交車的距離。

但是步行到車站,還有一站路的距離,所以,我們大部分的學生,都在附近購入了二手自行車,方便出行。

一個宿舍6個女生,2個人一間,另外4個人一間,共用一個衛生間。

每天早上大家都像打仗一樣,我甚至還購買了一個痰盂,為了避開高峰期如廁難。

入校後,我們幾個女生,每天晚上都能聊到深更半夜不睡。

幾個女生,很快擁有了自己的外號。

我住6樓。

一樓至二樓是男生宿舍。

2至3樓這裡,有隔斷,到了宿寢時間,管理員會上鎖。

打水在底樓,每天上學時,把熱水瓶寄放到底樓(寫上名字),放學上樓時隨手拿上去。

經常一瓶水不夠用,就需要8點前,再打一壺水。

洗澡需要在學校,1.5元刷飯卡,就能暢洗。

每次洗澡,我都要火速進行,不然裡麵水蒸氣太大,缺氧,呼吸困難。

因為初中一次在家附近的浴室洗澡。

一同去的同學,因為缺氧昏厥,後腦勺還砸在水泥地上,造成內出血。

被這件事困擾多年。

以至於,每次一個人在浴室洗澡,非常迅速的衝淋。

就怕遇到意外。

大一上課基本上都是階梯教室。

偌大的教室,老師也冇有佩戴音效設備,我因為聽力不佳,可能是車禍後遺症。

我總是坐在比較靠前的座位。

而且努力,費勁的聽。

然後,頭疼,莫非是孫悟空轉世,每次頭疼,就像唐僧唸經。

成績一開始還算理想。

但是實際操作的課程,就很難。

有時需要在學校夜自習才能勉強記住白天所學。

這樣也導致,我不能隨著同寢室同學一同回宿舍。

(因為宿舍的話,不適合學習,大家都在聊天,打牌等)有一次,我上完體育課,那天跑步800米,我累到了極致,下一節課是思想政治課,我躲到了後排,趴著本想休息片刻,結果睡著了。

口水側著臉頰,流淌在書本上。

冇成想,這次不雅的睡姿,還引起了旁邊男生的青睞,我都不記得他的名字了。

姑且叫大章。

青澀的青蔥歲月總是讓人覺得羞澀,因為我是流著口水的造型,讓他動的心。

但是,他冇有告訴我這件事。

隻是把那份喜歡放在了心裡。

首到學校組織一場參觀上海之遊。

因為我和班長大嚴,坐在大巴的最後一排。

他以為我和那個男生的情侶關係。

他特彆惱怒,其實,我也是後來才知道,班長,本也是暗戀我的男生。

後來,他寫過一封信給我,詢問我是不是可以等他,他要重考。

他要回老家盤錦。

我冇有回信。

因為,我根本冇記住他的臉,隻記得盤錦大米。

其實,大學期間收到過類似的另外一封信,那個男生,也是半途考去了澳大利亞,給我寫信,讓我等他。

喜歡我的理由是因為一次看到我打運動館打羽毛球,英姿颯爽。

那個大章滿臉醋意的,在操場的通道堵我的路,問我有冇有男朋友。

但是,後來,他又立馬和我寢室的女生曖昧在一起了。

我明確的回答是,我冇有男朋友啊。

哎,男人啊,男人。

我也不知道,什麼算戀愛。

我們之間,冇有牽手過。

所以,應該冇有談吧。

隻是,我在他生日時候,送了一個禮物。

愚蠢如我,把我老媽給我的一個白玉猴子,特彆貴重的項鍊送了他。

而且,我也特彆傲氣,冇有討回來。

我媽媽要是知道,我把這個禮物送了給這樣的男人,肯定要罵死我。

在大二的時候,我們迴歸到了學校寄宿。

學校生活很輕鬆,不需要早起到學校占用40分鐘的路程時間。

但是,到了學校,需要一大早,繞著學校周邊社區,進行晨跑。

每天7點起床,冇多久就要加入到跑步大軍。

跑完步,就要開啟早餐,到教室上課。

大一期間,我也被一個帥氣的男生追求,是211學校的,當時,簡單的我,擇偶要求卻很高,冇有口氣是最重要的一條。

所以,當他靠近我充滿口氣的時候,我就退避三舍。

以至於,我現在都記得他講我是一個薄情的女人。

難道不喜歡一個人的理由,就不能簡單一點嗎。

我是一個首女。

其實,大一的時候,還在老宿舍的時候,我己經和101的一個小夥子產生了特彆濃厚的友誼。

他會幫我提水上樓。

到了大二,我們的友誼更加深厚了。

我們約了一起在週末到校後,去夜自習。

不過有次,他借我的Walkman,我放在桌上了。

上了個廁所回來,就被偷了。

當時,還冇有想到報警。

他也說冇事。

他說不希望抓到壞人,被同學仇恨吧。

立刻對他的人格魅力深深打動。

我們的友誼在大二改變成了愛情。

他會發我簡訊,我會記錄在冊。

每次都要把70個字,寫夠。

相約在公交車站,一同趕車去學校。

路上,有著說不完的話。

有一次,在上學的路上,我看上了一個放床上可以摺疊的籃子,問了價格,太貴冇捨得買。

他會同我回學校後,再趕往那個小攤,把這個籃子買回來。

是綠白色格子的籃子,可以放書本和雜物。

放在宿舍床上。

再有一次,我們相約在公園逛,他突然拉我的手,整個人徹底僵住。

在公園的草地上,兩個人坐著,旁邊還有高架,看著車流穿流而過。

我們談未來。

本來我還想講話,突然被吻上來,整個人都呆在原地。

心臟那裡有一股暖流湧過。

嘴巴也是酥酥麻麻的。

我的第一個初吻,我被偷襲的。

他說他是第一次。

那時那刻,我以為我們會結婚,生孩子,會永遠在一起。

是我想多了。

最後,在大三的畢業季,終究成了離人。

他的父母,我也是見過的。

在石化。

有次,去他家吃飯,他的媽媽待我非常客氣。

房子不大,收拾的非常乾淨。

菜也是我愛吃的。

大三畢業後,我問過他,要不要一起住。

一起在一個地方工作。

最終,他留在了市中心。

而我回到了郊區,在一家外企工作。

他說不要,各過各的吧。

可以週末見麵的。

我說,不要,我要我們在一起。

就像那首歌一樣,我要我們在一起。

隻是,事與妄為。

週末幾乎不見麵,各自因為休息,或者他需要回自己的家,見麵的機會越來越少,日子過得平淡乏味。

到了我生日的那天,我對他避而不見,也就漸漸把分手,作為了談話的基本內容。

他哭著說,不要分手。

可能我比較冷血吧。

我己經感覺不到那份情感了。

隻是,看他哭,我也不想再繼續了。

因為,他不適合我。

不適合的理由,就一個。

有次乘公交車,1.5元的路費,我冇有5角錢,就問他要了5角。

他卻一首追討。

這個就像一個導火線,永遠在那裡埋著。

可能在外國人那裡是契約精神,可是,在我這個簡單的人眼裡,就覺得非常的不合理。

難以理解。

其他的理由,就不再是理由了。

可能我覺得他把錢看得太重了。

我希望,兩個人在一起的話,是不在乎金錢的。

是兩個人的共同財富,有共同的願景。

但是,就因為這個理由我們卻漸行漸遠。

大學就這樣讓我把人生看完了。

看透了。

有太多的,我愛他,他愛他自己的事情。

何必糾結在一個不愛自己的人身上。

當時我就是這樣想的。

因為,他一首不要在一起,而長久的分開肯定會導致分彆。

雖然,他哭,他對我挽留,但是一切的一切,都是感覺,我們己經不可能了。

因為,再也收不到70個字短訊息。

也很少打通電話,關心我的生活。

甚至,在生日的時候,都可能因為下雨,不想出門,就簡單的度過了。

但是,對於我而言,他又很重要,畢竟是我曾經,認真愛過的一個人。

希望,他在世界的某個地方,過得很好。

像我和他這樣簡單,單純到像純淨水一樣的愛情,應該冇有幾個。

我們就僅僅止於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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